德豪润达: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-k8凯发官网

2011-11-29 09:47 浏览次数:5286
  公告日期 2011-11-29     
   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
    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 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
    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
    次会议审议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
    料,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,就有关问题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,根据《公
    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现就
    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    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,实力雄
    厚,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,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
    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
    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。
    独立董事: 李占英 贺伟 王学先
    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
上一篇:德豪润达: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一篇:德豪润达: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
网站地图